一、补助标准
(一)伙食补助
标准:每人每天100元(包干使用,按自然天数计发)。
特殊情形:
1.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等事项,产生会议费或培训费的,只发放在途期间(按往返各1天计发,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)的伙食补助费;
2.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等事项,不产生会议费或培训费,但主办方明确提供餐食的,同样只发放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。
(二)市内交通费
标准:每人每天80元(包干使用,按自然天数计发,学生暂无)。
特殊情形:
1.参加比赛、会议、培训或前往双主体教学点、实习点等赴固定场所公务,仅发放在途期间补助(按往返各1天计发,当天往返按1天计发);
2.申请公务用车或校派车辆出行的,当趟次不发放交通补助。
二、城市间交通费
(一)火车(高铁)
1.铁路购票信息单不可报销,自2025年10月1日起,纸质报销凭证将全面停用,由电子发票取代。
2.电子车票下载方式如下:
(1)通过铁路12306App开具
第一步:打开铁路12306 App,在“我的”页面中找到“电子发票”选项。
第二步:点击“开具电子发票”,进入电子发票管理页面,页面会显示尚未开票的行程。
第三步: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行程,可单个选择,也可选中多个行程后点击“批量开具”。
第四步:填写发票信息,包括购买方名称: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23400004864635576等信息,确认提交后,即可开票成功。
第五步:旅客可以直接预览或下载PDF和OFD两种格式的发票,也可以发送至邮箱保存。
(2)通过铁路12306网站开具
第一步:登录12306官方网站,进入“我的12306—火车票订单”页面。
第二步:找到需要开票的订单,根据提示输入购买方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,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,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。
第三步:开具成功后,旅客即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查询、下载电子发票。
3.为方便后续凭证装订查阅建议电子车票按A4纸大小或1/2,1/4A4纸大小单面打印。
(二)飞机
1.建议在航空公司官网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出行机票。避免误选不可报销内容;(https://app.gpticket.org/)
2.去哪儿网、携程等第三方网站上订购机票,须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电子发票等标明行程、出行人、航班号等信息凭证;
3.机票订单中含除机票本身以外的其他费用不予报销,如贵宾室使用费、接送机服务、服务包等。
(三)自驾
1.需在出差审批单备注自驾原因,经部门领导、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自驾出行,未经审批费用自理;
2.自驾只限院内教职工,车辆应为教职工本人名下车辆,不得使用其他合作单位或私人朋友提供的车辆;
3.自驾油费按“出差目的地(精确到县区)高铁或大巴票价”计算,附学院抬头的汽油/路桥费票据。
(四)公务用车
1.公务用车出行的需另申请用车申请单;
2.使用公务平台租车产生的费用如平台租车费随出差一并报销,另附租车发票、用车清单等材料。
三、住宿管理
标准:按职务级别对应目的地住宿费限额选择安全、经济、便捷酒店限额内凭票报销,超支自理;另多人共同出差时,提倡同性别两人住一个标准间。
特殊情形:会议比赛等指定酒店超限额较小的,可据实报销。超限额较大需另行说明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确认。
住宿发票:我单位无进项税抵扣需求,增值税专用发票,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报销,开票信息如下:
名称: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
税号:123400004864635576
四、报销要求
支付要求:火车票、机票、住宿费等均需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支付。未携带公务卡时,可用微信/支付宝绑定公务卡支付(需保留刷卡小票或工行APP信用卡支付明细截图作为报销附件)。
另报销金额按公务卡刷卡金额与车票发票等票面金额较少者报销。
eg:火车票金额50元,刷卡金额49.5元,按49.5元报销;
住宿费发票票面金额250元,刷卡金额260元,按250元报销。
时限要求:
1.如无特殊情况,出差业务应于业务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,遇寒暑假顺延;
2.如无特殊情况,出差业务不允许跨年报销,应于当年12月15日(具体以年终财务决算通知为准)财务封账前完成报销流程;
3.如出差业务发生时间在当年12月,则可跨年报销。
其他要求:
1.差旅费一事一报,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会议注册费、租车费、保险费等应与差旅费一起报销,不单独报销。
2.同一目的、相同行程的多人出差,费用由牵头部门或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销(不得分拆/重复报销),多人出差需填写《差旅费报销明细单》分配款项。
五、特殊情形处理
(一)退票费
因公取消行程:凭退票凭证(火车票至窗口打印报销凭证,飞机票凭航司发票)及审批后报销。
因私退票:不予报销。
(二)因私停留/绕道
原则:不鼓励因私停留、绕道(含提前出发/推迟返程)。
报销规则:
1.因私期间食宿费自理。
2.城市间交通费按“单位至目的地往返对应交通工具票价”报销(不超标准部分),超支自理。
3.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“实际出差天数(扣除因私/绕道天数)”及标准发放。
(三)发票遗失
增值税纸质发票遗失:需提供原发票记账联复印件(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),附情况说明(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)后报销。
(四)寒暑假/校外活动
教职工:寒暑假返校原则上不报路费。
学生:寒暑假/双主体/实习期间因公返校,经审批后可报往返交通费。
(五)异地出发直接前往目的地
1.出发地为异地:按“池州(单位所在地)至目的地对应交通工具票价”报销(不超标准部分),超支自理。
2.返程因私前往异地:原则上不报交通费,特殊情况按“目的地至池州对应票价”报销(不超标准部分)。
(六)出行方式组合申请
含动车+飞机、自驾等组合时,申请单选择“其他”并注明具体方式(如“飞机+高铁”、“自驾”、“高铁+大巴车”等。)
六、报销必备材料清单
(1)基础材料:
1.城市间交通票据(机票/火车票/汽车票等);
2.住宿费发票(普票/专票均可);
3.公务卡支付记录(POS小票/工行APP支付截图均可);
4.出差审批单;
5.差旅费报销明细单(多人出差时需附)。
(2)特殊情形附加材料:
1.公务用车:公务用车申请单、发票、用车清单;
2.会议/培训:会议通知/培训通知/邀请函、学术会议审批单、会议费/培训费发票;
3.招生宣传:线路招生宣传方案;
4.其他出差产生费用附相应材料。